志愿服务理念在传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08浏览次数:2480

      志愿者与志愿服务概念和特征

  “志愿者”是指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志愿者”,英文的表述是Volunteer,在香港、深圳、广州等地通常(把“志愿者”)称为“义工”,在台湾地区称为“志工”,志愿者组织主要是各级志愿者协会和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

  “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志愿者精神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一) 奉献

  “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1938年,白求恩大夫放弃优越的物质条件,不远万里从加拿大来到中国,为八路军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帮助创办了军区卫生学校,亲自编写各种教材并讲课。1939年秋,他在抢救伤员时因不幸感染病毒而牺牲。白求恩大夫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中国,这种国际主义精神也是奉献精神的重要体现。

  (二) 友爱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1999年10月15日,无国界医生组织因“一直坚持使灾难受害者享有获得迅速而有效的专业援助的权利”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三) 互助

  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四) 进步

  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志愿服务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个人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志愿者受到人们的尊敬,志愿服务也受到社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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