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学校两节期间各项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节点当“考点”,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要按照中央、省市和学校部署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疫情防控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引导党员干部锤炼严、深、实、细的工作作风,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把中央、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作为节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加大对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稳定、值班值守、外出报备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释放“从严”和“越来越严”信号,从“关键少数”严起、从领导干部严起,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安全稳定。
附件:《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婚丧喜庆事宜统计表》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